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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09:29:31

铸法治丰碑 聚奋进力量——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十周年记

作者:本报记者 周雯 朱硕峰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编者按:十年砥砺,法治丰碑。由福建法治报社发起主办、承办的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历经十载淬炼,在时代浪潮中完成了从媒体探索到省级权威品牌的华丽蜕变。评选活动的每一步升级,都紧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脉搏,呼应着新福建建设的法治需求。

十年来,福建法治报社以记录者之责、推动者之志,搭建起跨部门、跨领域的法治传播平台,将法治精神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故事,让评选活动从榜样表彰延伸为实践赋能,成为凝聚法治共识、引领法治风尚的重要载体。

回望十年评选之路,既是一部法治福建建设的鲜活“编年史”,更是一曲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奋进之歌。愿我们循着榜样足迹,汲取奋进力量,让法治精神在八闽大地持续浸润,为法治福建建设续写新的辉煌篇章。


铸法治丰碑 聚奋进力量

——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十周年记

山海见证,法治前行。

从改革开放前沿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地,福建以奋勇争先之姿,书写了从地方探索到良法善治的精彩篇章。

在这砥砺奋进的征程中,由福建法治报社发起主办的福建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历经十年精心培育,已成长为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并行的全省法治建设权威宣传品牌。

福建法治报社以十年力行担当,在这座用时代精神熔铸的法治丰碑上,忠实记录了法治福建建设的铿锵步伐。

媒体破冰

一场先行先试的初心启航

2014年,法治中国建设迎来里程碑时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法治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同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亲自擘画了“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宏伟蓝图。

时代新篇已拉开帷幕,是满足于做一名“记录员”,还是成为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福建法治报社在长期法治宣传实践中发现,虽然法治建设战线不断涌现出先进典型,但这种奋斗精神与感人事迹只是零星呈现甚至鲜为人知,难以在全省范围内汇聚成澎湃动力。

自2014年12月起,福建法治报社组建专班研究讨论,从单一“案例”转向更具代表性的“人”与标志性的“事”,再从宣传报道转而设想构建一个能够跨越部门藩篱、整合各方资源、具有全省影响力和权威性的评选平台。

在福建法治报社小小的会议室内,一场场关于法治建设的深刻思考迸发出火花——创设“福建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

夯基垒台,立柱架梁。1个月内,从开放式推荐渠道设置,到组建评审委员会,再到透明严谨的评审流程,16份修改稿记录了专班精益求精创设评选模式的足迹。

“首届评选就像‘平地起高楼’,无先例可循,最大的挑战就是确立不容置疑的公信力。”福建法治报社相关负责人回忆起筹备过程满是感慨。

2015年1月26日, 福建法治报社向政法各单位发出邀请函,与他们深入沟通,阐明活动意义,说明评选流程……

风起青萍,静候华章。

2015年6月5日,《福建法治报》头版头条刊发《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甫经发布,八方聚焦。

活动启动后,采取初选推荐、媒体宣传、公众投票、评委评审的方式进行,共推荐产生50多名候选人,收到100多万张网站、微信、报纸选票。

堆满墙的邮政蛇皮袋装满来自全省各地的选票,经过整整十天紧张的唱票、复审,最终确定了20名候选人。

来自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社科院等单位的10位评委,对20名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反复研读,综合选票结果、社会影响力等进行专业性评估。

“奖项不仅是获选者的个人荣誉,更代表了法治福建建设征程中的一个精神坐标。”省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郑奇勋认为,“《福建法治报》通过树立法治人物标杆,将法治精神、法治意识转化为具象的社会价值,形成了一批可感知、可对照、可学习的鲜活榜样。”

云霓已布,待一声惊雷;沧海横流,候一帆东风。

7月21日,以《弘扬法治精神 讴歌法治精英》为主题的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颁奖典礼在福建会堂隆重举行,260人共襄盛举,初心星火在这场盛会上被熊熊燃起。

首届颁奖典礼结束后,全省范围内掀起向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学习的热潮。

时任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亲切会见获选检察官,并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厦门警方举行仪式,热烈欢迎获选的梧村派出所民警黄元雄等载誉归来。

…………

更让人欣喜的是,在2016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上出现了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获得者的身影——现任漳州市芗城区法院副院长黄志丽。

坚守基层30余年,获得“时代楷模”等诸多荣誉的黄志丽始终在司法为民之路上驰步不息。

“当天仪式感满满,这项盛事让人心里暖暖的。”回忆起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颁奖典礼,黄志丽依旧难掩激动,在她看来,评选活动为法治福建建设注入了强劲精神动力与舆论支撑。

获选人物的先进事迹、候选人物的动人故事……300余篇贯穿全年、覆盖评选活动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宣传报道,精准聚焦时代背景、人物宝贵品格、典型经验做法,《福建法治报》的这些深度报道,既是法治福建建设的鲜活注脚,记录着制度完善、治理升级的时代变迁,更以文字为桥,见证着无数法治工作者坚守使命、践行初心的不变担当。

对于福建法治报社而言,首届评选活动的成功举办亦成为以榜样为媒、以传播为责,深耕法治宣传、赋能社会治理的新起点。

聚势而立

一座合力锻造的法治标杆

一石激浪,声动四方。

评选活动的成功举办得到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高度肯定。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法治领域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首届评选活动已立起福建法治建设的新坐标,如何让其成为引领法治风尚的“风向标”?

在上述三家单位联合指导下,第二届评选活动正式更名为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以凸显出法治建设各领域标杆力量。

福建法治报社以此为契机明晰品牌培塑路径,联动专家学者等“智慧外脑”,凝聚共治力量,推动相关工作的提质增效。

这一年,泉州正迎来践行“晋江经验”第十五年。在这片改革开放热土上,如何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作为一位具有代表性的践行者,时任泉州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的吴美满获评第二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她将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引入办案流程,其理论探索与机制构建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她又站上“全国十大法治人物”颁奖舞台。20多年来,她共获得省级以上表彰40余次,荣立二等功1次。

如今,身为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吴美满始终身体力行《福建法治报》在其获奖个人专访中铭刻的“胸怀仁义,肩担道义”,她领衔的“吴美满劳模创新工作室”正深耕数字纪检监察(大模型构建)及其智能应用,走出一条从实践到理论、从专业到传播的进阶之路。

宁德市三都海防派出所海上军民融合警务室巡防为周边面积159平方公里及30公里海岸线点亮“平安灯”,时任警长的雷童辉回忆:“看到《福建法治报》对警务室获选的宣传报道后,8名队员都觉得巡防路不再形单影只,浑身充满能量。”

正是有无数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建设者,构筑起了法治福建之砥柱。

随着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陈少华获评2018年度“中国法治人物”,全省培树身边典型、凝聚榜样力量的氛围再掀高潮。

华丽蜕变

一本弥足珍贵的编年史

2019年,由福建法治报社发起并成功主办两届评选活动、取得巨大的社会效果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后,福建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改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等五部门共同主办,福建法治报社承办。

主办阵容的“扩编”,标志着该评选已正式升级为集中展现福建省法治建设丰硕成果、凝聚社会各界广泛共识的省级权威品牌。

2020年11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新思想领航新征程。2021年,全省法治建设热潮涌动,先进典型竞相涌现。这一年,主办方决定第四届评选活动增设“十大法治事件”评选,并增加省人大办公厅作为主办单位。

评选活动的圆满举办获全省上下高度赞誉,省委领导批示要求,从2022年开始由每两年评选一次调整为一年一次。

自此,“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完成其华丽蜕变,成为法治福建建设的一张烫金名片。

十年,六届评选活动硕果累累,累计向“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的舞台输送了6位杰出代表,向全国展现了福建法治建设的璀璨光芒。

十年,福建法治报社深耕一线、贴近基层,组织采写万余篇深度报道,通过报网端微多平台联动,打造系列高质量融媒体产品,将法治星火汇聚成照亮法治征程的燎原火炬。

从探索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建设到打造福建特色新时代“枫桥经验”、从首创“一室多员”涉台检察工作机制到福建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参评的法治事件如同一个个生动的时代镜头,定格了福建法治建设大跨越的实践征程。

在福州,“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武萍拿出保存10年的《福建法治报》专访文章——《青春在公益行动中闪光》,深有感触道:“这个评选活动最可贵之处,在于它巧妙地将专业的‘法言法语’转化为公众可亲可感的‘法治故事’。”执业15年,她深刻读懂了“蒲公英”普法品牌获得“十大法治事件”的深意。

在莆田,木兰溪畔,居民悠闲散步。距《莆田依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木兰溪样本》入选第六届“十大法治事件”已有两年,以此为新起点推动的生态治理助力木兰溪河更清岸更绿。市民刘先生眼角泛起笑纹:“我们看过评选新闻,现在环境这么美,我们倍感珍惜!”

这些源自最基层的感受,质朴而有力,印证了法治建设最终要落脚于“人民福祉”这一根本目的。

202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坚实保障下,这项承载着十年荣光的评选活动,定能迎来更深层次的创新蜕变。”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茂兴对评选活动持续深化、更好赋能社会治理充满期待。他认为,这十年探索积淀的“福建经验”,恰似一本弥足珍贵的编年史,记录了福建法治报社与所有法治福建建设者在实践中共同淬炼出的“媒体策划、部门指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共建足迹。

立足“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时期,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坚固基石,展望前路,每一个法治福建建设者必将循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奋勇争先、砥砺前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贡献福建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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