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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过年,这些知识不可少! ——律师解析春节期间常见的法律问题 新春佳节,阖家团圆,与家人朋友举杯共庆的美好假期里,放鞭炮、搓麻将、亲朋好友聚餐等活动让年味愈加浓厚。然而,这些活动背后也潜藏着一些法律问题,需要我们格外留意。为此,记者特邀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武萍律师,对一些春节易发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解答。 关键词:烟花爆竹 案例: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烟花爆竹是不少人心中新春佳节的“年味担当”,但由此引发的火灾隐患不容小觑,别让喜庆的团圆时刻变成令人痛心的火灾现场。 据报道,2025年1月27日,湖南永州一名9岁男孩在没有家长照看的情况下,在他人房屋门口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发火灾,屋内家具、电器等财物被大火吞噬。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燃放烟花不慎引燃可燃物,从而蔓延成灾。事后,男孩父亲以对方堆放易燃物品扩大损失为由,仅愿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未果后对簿公堂。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判决书,当地法院判决该家长赔偿对方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问题: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操作不当极易造成安全事故,那么,损失该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吴武萍律师:上述案例为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孩子燃放烟花爆竹时,大人不可脱离监管,若不慎造成伤人或财产损失,易触发三类法律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燃放烟花爆竹炸伤他人,燃放者须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若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如房屋、车辆等受损,燃放者同样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因燃放行为导致他人残疾或死亡,还须赔偿残疾赔偿金、必要时的辅助器具费,或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若受害者或者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在行政处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禁燃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刑事处罚方面,如果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发火灾、爆炸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燃放者可能构成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慎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燃放者很可能被认定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刑事处罚;若燃放者主观上出于故意燃放爆竹,客观上造成他人伤亡,或足以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其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爆炸罪、放火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将受到更重的刑事处罚。 案例:在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发现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立即进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内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共计135箱。随后,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2025年12月23日,山东寿光,韩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从中牟利。随后,韩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问题: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吴武萍律师:商家若在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贩卖信息,仅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知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但若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许可的销售地点或者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不管有无经营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如果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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