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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二 亲人去世陪葬百万元奔驰车 4月9日,一段视频引爆全网:在辽宁辽阳弓长岭区汤河镇瓦子沟村,一辆悬挂“辽*8888*”连号车牌的黑色奔驰S450L轿车,被挖掘机吊起,缓缓放入墓坑,随后被泥土填埋。经当地政府通报确认,当事人金某因亲人去世为表孝心,在坟墓旁填埋该辆奔驰轿车,挖坑占地约20平方米。事件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有网友批评这是“封建迷信”“炫富式厚葬”,而当事人家属则回应这是“子女尽孝,与他人无关”。4月10日,弓长岭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明确指出金某涉嫌违反多部法律法规,正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后当事人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整改,填埋车辆已被挖出。 问题①:“陪葬百万元奔驰车”的当事人面对全网的质疑与批评,回应称,此举只是了却逝者生前心愿,是子女对长辈孝心的体现。当事人的做法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豪车厚葬的行为,明显属于奢靡丧葬,与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殡葬导向相悖,不具备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同时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财产处分权并非无限的。公民虽然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不能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公共资源为代价。 问题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将一辆完整的汽车掩埋入林地,其行为实质就是对林地的非法占用和破坏,民政、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可依法责令恢复原状、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官方通报和媒体报道,金某填埋车辆的地点属于宜林地(林地的二级分类)。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挖坑、埋车,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植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车辆报废、灭失须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私自掩埋未注销车辆属于违规处置机动车。金某将一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奔驰车直接掩埋入土,扰乱机动车登记管理秩序,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该行为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这是此事件中最为隐蔽但同样严重的法律问题。奔驰S450L搭载3.0T发动机,车内有约6至8升机油、70至80升汽油,还有防冻液、制动液、变速箱油以及含铅蓄电池。这些有害物质直接入土,会随时间渗漏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系统。将一辆完整汽车埋入地下,客观上是将一件含有多类有害物质的工业制品转化为不可降解的土壤污染源,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本原则,属于非法处置固体废物。 问题③:当地相关部门应如何处置此类行为?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针对该类行为,当地相关部门应作如下处置: 一是快速责令整改。强制挖出车辆、回填土地,消除污染隐患。 二是批评教育与处罚并重。对当事人进行训诫,要求公开致歉;同时由林业部门按违法占地处罚款,交管部门注销车牌并追缴号牌资源,环保部门检测土壤,若污染则责令修复。 三是明确分工。民政部门认定违规殡葬;自然资源部门查是否占耕地、林地;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土壤和地下水、启动损害评估;公安交管部门注销车辆登记并收回号牌;市场监管部门倒查是否存在违规殡葬服务经营。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以个案为契机,在辖区全面排查违规殡葬行为,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从源头预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④:墓园里的祭祀物品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未经允许拿走是否构成违法?如果拿来“二次售卖”,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首先需要厘清一个关键概念,法律上的“占有”并不等同于物理上的“持有”。一个人即使暂时离开物品的存放地点,只要社会普遍观念认可其对该物品仍具有支配关系,法律就认定其占有状态持续存在。这在法学上被称为“观念占有”。 以祭祀物品为例:祭扫人将鲜花、供品摆放在墓碑前,其主观意图是寄托对逝者的哀思,而非放弃所有权。墓园作为封闭管理区域,祭扫物品由墓园管理者承担事实上的管护责任,客观上形成了对物品的持续管控。社会公众基于公序良俗和普遍认知——墓碑前的物品属于逝者家属的祭奠之物,并非可以随意取走。因此,在法律上,祭祀物品自始至终的所有权归属于祭扫人或逝者家属。 对于价值较低的祭祀物品(如鲜花、普通食品等),擅自取走的行为一般认定为盗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司法实践情况,这里的“情节较重”包括多次盗窃、结伙盗窃、在特殊场所盗窃等情形。墓园作为封闭管理的特殊场所,在此处盗窃祭祀物品,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 如果祭祀物品价值较高,达到各地方司法机关确定的盗窃罪数额标准,则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根据该法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醒 近年来,祭祀方式日益多元,这些创意表达丰富了纪念文化,但也潜藏着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创意祭祀莫“越界”,花式祭品虽有趣,但切勿将玩笑开过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线上“云祭扫”同样应当庄重肃穆;跟风打卡须“理性”,安全底线不可“破”。 祭奠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明确倡导文明节俭、绿色生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均对相关行为划定清晰红线。各地也出台了禁止焚烧抛撒、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祭祀用品、规范祭扫秩序等具体管理办法。 请广大群众在表达哀思时,主动了解并遵守所在地区的祭祀管理规定,不逾法律底线,不闯法律红灯,让每一份怀念都在法治的轨道上安然前行。 普法后记 从一束鲜花到一盒布洛芬,从网上“云祭扫”到树下寄哀思,祭祀的形式随时代而变,但寄托哀思的内核从未改变,“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成为新时代殡葬改革的主旋律。法律并不排斥情感的表达,也不拒绝适度的创意——曹操墓前的布洛芬之所以被理解,是因为它止步于善意与趣味之间,没有逾越公共秩序与环境底线。而奔驰车入土的荒唐,恰恰在于以“孝心”之名,行铺张浪费、破坏生态之实。 真正的怀念,不在死后的排场,而在生前的陪伴;真正的文明,不在物质的堆砌,而在对法治的敬畏。让祭祀回归追思本意,让绿色与法治守护每一份深沉的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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