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7-03 16:13:16

检察监督揭开“拒治避刑”迷局

作者: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颜丽月 吴伟兵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病情可治、刑期难逃。”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用这8个字概括了案件的核心。近日,该院经过依法监督纠正了一起企图通过拒绝治疗干扰暂予监外执行鉴定的案件,服刑人员薛某被依法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几个月前,60岁的薛某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判决生效后,薛某以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病情危重需保外就医为由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法院就此案正式向龙海区检察院征求意见,案件进入检察监督的关键环节。

“暂予监外执行是保障服刑人员合法医疗权益的制度,但绝不是逃避刑罚的‘避刑伞’。”承办检察官介绍道,龙海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实质化审查原则,对每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申请都从严核查、全面把关。

审查伊始,检察官首先全面梳理了薛某的定罪案卷,通过讯问笔录、被害人陈述等材料,查实其犯案时间持续5年,到案后拒不认罪,对被害人及家属毫无悔过歉疚之意。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对薛某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必须进一步评估,绝不能仅依赖一纸诊断。

就在此时,病历资料里一行不起眼的记录让检察官瞬间警觉起来——“拒绝手术治疗”。在医学界,甲状腺乳头状癌通过规范的手术治疗,临床治愈率极高。“明明有根治的希望,为何偏偏要拒绝治疗?到底是客观条件所限,还是主观上另有所图?”带着这个巨大的问号,一场抽丝剥茧般深入调查随即展开。

为精准核实病情真相,龙海区检察院依托该院建立的暂予监外执行医疗专家咨询机制,将薛某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整理成册,专程前往省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向甲状腺疾病权威专家咨询病情、治疗方案及预后情况。与此同时,检察官还同步对接上级检察机关法医专家,从司法医学鉴定角度进行“双重把关”。

多轮专业论证后,医疗专家与法医专家形成了一致意见:薛某病情较轻、处于可控状态,该病症通过规范手术可临床治愈,其拒绝治疗纯属主观刻意,并非客观不能,存在明显的干扰鉴定、逃避刑罚意图。

至此,真相大白:薛某企图通过拒绝手术让病情看起来更严重,以换取监外“自由”。然而,依据相关规定,对需要保外就医但存在社会危险性或不配合治疗的服刑人员,依法不得暂予监外执行。“想用拒绝治疗来钻法律空子,这样的歪心思注定行不通。”承办检察官坦言。

在扎实证据和专业意见支撑下,龙海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出具监督意见,明确不同意对薛某暂予监外执行,同时建议强化审查,对故意不配合治疗意图干扰鉴定结果的,依法不予暂予监外执行。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将薛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检察官全程跟踪监督收监流程。

“每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查,都是对司法公正的守护。”龙海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切实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