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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宁化某加油站与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赵某未按约支付柴油货款2万元,某加油站向宁化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赵某同意向某加油站支付全额货款,并向宁化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但事后赵某未按期履约,某加油站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启动网络查控。经查,赵某微信及银行账户虽有存款,但金额不足以全额清偿案款。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于近日依法对赵某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采取冻结措施。 账户冻结后,赵某因微信、银行卡等无法正常使用,急切联系法院。经执行法官耐心劝导,释法说理,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引导下,次日,赵某筹措到2万元履行了全部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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