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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1日讯 诏安女子王某在自家果园用树枝烧制木炭,不慎跑火引起森林火灾。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失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2023年3月,王某因家里木炭不够,想到果园里还留有先前砍伐荔枝树的树枝、树干未处理,遂用打火机点燃树枝、树干,再用锄头挖起地表泥土将火堆围住,烧制起木炭。但一阵风吹过,火星不慎引燃周围杂草,火势顺风迅速蔓延,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的土地总面积600多亩,受害林木立木蓄积量623立方米,受害林木直接经济价值约1.9万元,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近96万元。 (记者 蔡欣利 通讯员 黄祺 沈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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