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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我父亲生前未立遗嘱,但他在与亲朋好友聊天时,经常表示所有遗产由我继承,且有多位证人可以证明。请问,我能否以此继承父亲全部遗产? 【解答】 吴水秀(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对于您父亲在日常聊天中或谈话中的口头表述,即使有多位证人证明,也只能表明您父亲有订立遗嘱的想法或倾向,但不是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口头遗嘱,不产生遗嘱继承的法律效果。从目前情况看,您无法据此继承所有遗产。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谢艳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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