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日讯 男子冒充公职人员采购白酒诈骗商家,并将非法获利挥霍一空。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上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3万元。 经查,2023年3月至10月间,刘某虚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身份,以能取得政府部门办公用酒订单为由,邀请被害人合作,骗取蓝某某等人品牌白酒和现金,共计10万余元。刘某变卖白酒后,将变卖所得资金及骗取资金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及日常消费。案发后,刘某偿还蓝某某部分酒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陈娟)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