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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2:20:35

龙岩永定一村干部套取村财获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3日讯 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苏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苏某某利用担任龙岩市永定区陈东乡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量、虚列工资支出等方式非法套取村集体资金20余万元占为己有。

永定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苏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共计20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苏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清全部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张红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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