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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0:38:09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 两被告获刑并罚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3日讯 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永定法院以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艾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20年9月,钟某(已判刑)租用永定区抚市镇的某农场作为非法生产麻黄碱的基地。2022年2月底,钟某邀廖某合股生产麻黄碱,后廖某联系艾某陪同钟某一起去查看场地。2022年4月27日,艾某指使孙某(已判刑)驾货车在龙岩某小区仓库将钟某购买好存放的25公斤溴代苯丙酮及其他辅料、工具带至抚市,艾某驾驶另一辆皮卡车与廖某同步前往。到农场后,廖某、艾某随即按照钟某提供的生产麻黄碱的步骤操作,但未成功。

永定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廖某、艾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溴代苯丙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于2024年11月8日以涉嫌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对该二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廖翠华 吕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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