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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6日讯 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永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罗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2023年7月3日,曾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阮某、陈某等4名雇工前往湖雷镇锦溪村田里务农,因驾驶不当致使车辆发生翻车,曾某的儿媳妇罗某负责安排阮某等受伤人员检查住院治疗。罗某考虑到交通事故受伤报不了医保,提议大家隐瞒交通事故受伤的事实,谎称各自在家中不小心摔倒受伤,以此来骗取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在罗某的安排下,阮某等人医保共报销了12808.55元。罗某取得该报销费用后,将其作为部分赔偿款支付给阮某等人。后罗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赃。 永定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致使本应当由曾某因交通事故承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诈骗罪对罗某提起公诉,永定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廖翠华 吕雪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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