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2-08 11:43:34

以“合作工程项目”诈骗 男子被判徒刑六个月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原以为结识“贵人”能做“项目”赚大钱,不想终是骗局一场空。近日,漳平市检察院公诉一起以“合作工程项目”为幌子的诈骗案,被告人任某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靠做零散小工程为业的任某木与厦门某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承包某龙钢公司综合管网、皮带通廊工程安装项目,因能力不足于2022年11月被解除合作关系。

2022年12月,求财心切的任某木自称有某龙钢公司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需对外发包,并以此为由分别与黄某、沈某、林某等人签订承包合同,同时要求承包人缴纳工程保证金共计4万元。谁知,黄某等人无法进场施工,而任某木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归还保证金。

2024年4月,漳平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至漳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漳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任某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实际工程可以发包的情况下,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涉嫌合同诈骗罪,遂提起公诉,漳平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谢虹 詹凌燕)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