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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明知是诈骗所得,仍帮忙接收,近日,由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3年6月,吴某的朋友赖某红(已判刑)在境外实施诈骗过程中,发现可以通过与国内人员QQ语音通话挂时长,骗取诈骗公司的钱财。于是,赖某红用诈骗公司提供的QQ号与吴某新注册的QQ号进行语音联系、挂时长,管理员按一小时180元至320元不等折算报酬,发给国内的诈骗分子,由国内诈骗分子发送支付宝红包口令给赖某红,赖某红再转发给吴某,最终由吴某领取红包。经查,2023年6月14日至8月31日,吴某使用本人及其丈夫支付宝账户接收红包28045元,发出红包4590元。 永定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明知是他人的犯罪所得仍为其接收、转移,数额达28045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张红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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