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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长汀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长汀县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共同审理一起受贿案件。7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人依法指控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审判长精准把控庭审节奏,有序引导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并通过自身的犯罪经历提醒告诫旁听人员引以为戒。该案当庭宣判。 (曾晓芬 黄颖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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