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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0:03:10

搭建“手机口”牟利 东窗事发获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6日讯 日前,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永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3年6月11日,郭某因囊中羞涩,企图通过为电诈分子实施诈骗提供通话转接(“手机口”)获利。郭某按上线(身份待查)指使,用一部手机与上线进行QQ语音通话,另一部手机拨打上线提供的手机号码,通过特定操作让双方进行通话,工资按240元/小时计。2023年6月27日,郭某又通过QQ寻找到两名下线(身份待查)提供“手机口”服务,郭某从中赚取差价60-70元/小时。经查,2023年6月,山西任某接到郭某电话后被骗2万元。

永定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郭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而为其提供电话转接帮助,获利4000余元,形成诈骗共犯,数额较大,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诈骗罪对郭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廖翠华 熊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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