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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周宁县司法局咸村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暨警示集中教育活动。 其间,咸村司法所所长朱婷婷向社区矫正对象简要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本地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破坏森林、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春耕期间,要做到改变烧荒、烧秸秆等传统耕作模式;清明期间,要摈弃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陋习,不携带火种进山,不违规进行野外用火。 (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杨丽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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