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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1:48:14

屡次遭遇家暴,法院撑起法治“保护伞”

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吕婷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屡次遭遇家暴,法院撑起法治“保护伞”——

护佑母子生活回归平静

“长期遭受家暴,我的身心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感谢法院在我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伸出援手,让我重获新生。如今,我终于能带着孩子安心生活。”日前,在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兰女士眼含热泪地向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兰女士和陈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本以为是幸福生活的开端,可这段婚姻却成为兰女士痛苦的源头。10多年间,陈某多次对兰女士及儿子实施殴打、辱骂甚至驱赶。尽管陈某曾写下保证书承诺悔改,可家暴行为依旧一次次上演。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中,失去理智的陈某抄起床边柜和风扇砸向兰女士,致使其胸部挫伤。辖区派出所迅速介入,向陈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但短短10天后,陈某故态复萌,再次对兰女士施暴。这一次,宁德市公安机关果断出击,以故意伤害行为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身心俱疲的兰女士忍无可忍,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从公安机关的警情记录、发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以及陈某写下的保证书看,陈某的家暴行为具有明显的反复性特征。”案件受理后,蕉城区人民法院立即行动,派出在家事审判领域经验丰富的法官展开调查,同时联合妇联、公安机关等单位共同研判案情。考虑到兰女士长期遭受家暴,心理上承受了巨大压力,法院还为她安排了心理疏导,并提供法律援助支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找到陈某,严肃地向他阐明家暴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为切实保障兰女士的人身安全,法院及时为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她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兰女士抚养,陈某每月支付 1000元抚养费,并赔偿兰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案件生效后,法院与妇联携手,持续跟踪回访,确保兰女士母子的权益得到切实落实。

如今,兰女士的生活逐渐回归平静,孩子的脸上也重新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为兰女士母子撑起了法治“保护伞”,更彰显了司法温度和社会正义的力量。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我们希望通过多部门协同发力,让受害者敢于发声、及时获助,让施暴者付出代价、迷途知返。”蕉城法院家事法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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