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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屏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安徽省安庆监狱紧密协作,高效完成一例病危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跨省无缝衔接工作。 服刑人员熊某入监前居住地为屏南县,因犯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21年11月17日起至2032年11月16日止,在安徽省安庆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熊某因昏迷、右侧大脑中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腔出血、非创伤性脑内血肿术后,被告病危,在安庆市立医院住院治疗。 2025年3月17日,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其暂予监外执行。因熊某处于昏迷状态,病情极其危重,无法移送至屏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接收手续,因此安庆监狱刑罚执行科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屏南县,于3月18日将其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屏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得知熊某家属希望能够让熊某尽快转院接受更好的治疗,屏南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上级同意后,县社矫局工作人员及长桥司法所所长蔡梁灿快速赶赴安庆市,力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为其办理移送接收手续,保障其及时接受治疗。 抵达安庆市后,工作人员连夜前往医院向主治医师核实病情,并与保证人及监护人进行谈话、心理疏导,告知监管责任和社区矫正规定。同时,为熊某办理交接手续,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确保熊某在外住院治疗期间不脱管失控。 在屏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助力下,熊某于3月19日被及时送往安徽省立医院接受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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