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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1:12:33

丈夫赠款女主播 妻子起诉要退还

作者: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傅自立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妻子起诉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案。

余某与唐某系夫妻关系,涵江人刘某系某短视频平台的一名女主播。唐某与刘某于2023年7月相识于直播间,后逐渐发展成为微信好友。从2023年7月起至2023年9月,在余某与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刘某转款合计9万余元。

余某发现唐某的转账行为后,将刘某诉至涵江法院,认为唐某赠与刘某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刘某应予返还财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在与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向刘某大额转账,且每次转账间隔时间非常短,超出一般男女朋友之间相互赠与款项的合理限度和范围,显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唐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刘某,既未征得余某同意,也未事后取得余某追认,其行为已侵害余某的合法权益,属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赠与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鉴于当地经济消费水平、余某家庭情况和唐某经济状况,综合认定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共计 8万余元)为大额支出,应予返还;而低于2000元的部分,属于一般性赠与,属于唐某作为夫妻一方应享有的部分小额财产的独立处分权。

对此,法院判决确认唐某与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唐某赠与刘某8万余元的行为无效,刘某应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余某8万余元,并驳回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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