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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5:40:43

周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为涉企社矫对象跨区域活动“松绑”

作者: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陈荧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周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为涉企社矫对象跨区域活动“松绑”——

他可以安心外出买卖春茶了

“春茶买卖是我们合作社一年收益的大头,如果我不能外出买卖春茶,那么我家今年的收入会大打折扣。非常感谢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玛坑司法所,为企业着想、为民办实事。外出期间,我一定遵纪守法,每天主动汇报,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近日,压在社区矫正对象郑某心中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周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核批准了郑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为其破解了经营难题。

郑某与妻子在玛坑乡共同经营一家茶叶合作社。2024年6月20日,郑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在玛坑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不久前,随着春茶采摘、生产关键期的到来,郑某的茶叶合作社也如火如荼地开始了春茶经营活动,郑某负责茶青与茶叶的收购、销售工作,因此需要频繁往返福安市与周宁县两地。

然而,根据社区矫正监管规定,郑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周宁县,但春茶一日一个价格,若不能及时开展收购与销售工作,很可能造成合作社亏损。于是,心急如焚的郑某到玛坑司法所提出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

了解到郑某的情况后,玛坑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向其强调了未经批准不得违规外出的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又向其解读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指导其准备必要的申请材料。随后,玛坑司法所将这一情况上报周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并就郑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展开走访调查。

调查中,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郑某所在的茶叶合作社以及村支部书记,详细了解郑某所在茶叶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以及郑某负责的工作内容。根据郑某提供的申请材料以及走访调查情况,周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就其是否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情况予以研究讨论。经充分评议,周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认为郑某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条件,按程序第一时间批准了郑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

与此同时,在郑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期间,玛坑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托福建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掌握其活动轨迹,杜绝“人机分离”、超越审批范围等违规情况,强化其跨区域期间的日常矫正监督工作,保证社区矫正效果,实现监督管理与教育矫正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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