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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温州某五金公司长期向闽清某卫浴公司购买陶瓷制品,但自2019年起开始陆续拖欠货款,截至今年1月,尚欠闽清某卫浴公司货款47.5万元。闽清某卫浴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向闽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温州某五金公司向其支付货款以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件详情。温州某五金公司称,闽清某卫浴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欲提起反诉,并反映闽清某卫浴公司曾表示若能一次性付清25万元货款即可结清。闽清某卫浴公司则称,货物质量不存在问题,要求温州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及利息。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考虑到双方企业今后可能还存在合作机会,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从法律规定、商业信誉、合作前景等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 经闽清法院法官反复、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温州某五金公司放弃提出反诉请求,双方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温州某五金公司当场一次性支付闽清某卫浴公司货款26万元,闽清某卫浴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就此了结。该调解结果既保障了闽清某卫浴公司的合法权益,使其在较短时间内收回货款,又减轻了温州某五金公司的资金压力,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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