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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34:06

伪造买卖假证 被判有期徒刑

作者:陈静 陈琦 方园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由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法院作出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12月,李某(另案处理)为抵押他人车辆诈骗钱财,便通过微信联系刘某,定制购买伪造的居民户口簿、机动车登记证书。刘某找上线“双峰老”(另案处理),按照李某的要求,伪造了相关证件。李某认为该伪造的证件不符合自己的需求,要求刘某重新制作,刘某遂找到“双峰老”重新伪造证书,并于2024年1月交付给李某。之后,李某因利用该伪造的证件实施合同诈骗,于2024年7月被判处刑罚。2024年7月18日,刘某在浙江被抓获。

刘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刘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法国家有关规定,向同案人定制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后,又向他人出售并获利,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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