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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泄洪,旅游博主为捡无人机溺亡 ——律师解读景区安全义务与责任划分 近日,一位拥有20多万粉丝的网红旅游博主的亲友在其社交账号发布讣告,称该博主在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水墨汀溪景区拍摄时不幸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后,该博主家属质疑景区未预警泄洪,景区则称“事发日为闭园日”“设有警示牌警示水深危险,且口头提醒水大”。悲剧背后,暴露了哪些安全管理漏洞?责任如何划分?对此,记者邀请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婷玲律师,结合该事件细节就各方责任进行解读。 事件回顾 6月16日,安徽宣城泾县水墨汀溪景区,一旅游博主在拍摄过程中遭遇不测。 旅游博主的家人和朋友称,旅游博主是受邀去景区拍摄视频的。当时无人机掉进水里,该博主下水去捞,在此过程中上游突然放水,水位从脚踝涨至膝盖、腰部、胸口,导致他溺水身亡。事发时有3人同行,除旅游博主不幸离世外,现场一位女生为救该博主也被冲走,目前还在ICU。其朋友表示,该博主为家中独子,还有一个7岁的孩子。 景区工作人员则称,事发于当天下午5时许,当时景区已经停止营业,工作人员都已下班,但此处是开放的县道,游客可以自己进来。旅游博主是由短视频平台的相关工作人员推荐去取景,当天是到景区提前踩点,为后续拍摄工作做准备。旅游博主和另一名同伴被水流冲走后,工作人员已及时施救。 同时,景区工作人员介绍,景区设有多个警示牌,显示“水深危险,禁止嬉戏”。景区设有公共摄像头,但大都拍摄路面区域,且水区域本身不是活动范围。景区上游有一个发电用的水库,在没有发大水时,水流只是稍微大一点,影响不大。但事发前几日,下了几场大雨,需要泄洪。此前,工作人员和该旅游博主聊天时提过此事,曾告知博主当天放水、水流较大,建议其观察坝上是否被淹来判断安全性。 据该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溪流的上游在当天下午4时许放水,而且当时还下雨了,导致旅游博主下水时水流比较大。 景区官方微信显示,6月15日11时,该景区发布“临时闭园”通知,称“受低温、雨水等天气影响,为确保安全,景区今日暂时闭园一天”。 目前,景区正在配合警方调查此事。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景区并没有规避责任,一直在和家属沟通。 问题①:景区对非营业时间开放的公共区域有安全保障义务吗? 律师解答 兰婷玲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旅游景区属于公共场所,即使在非营业时间,对于其开放的公共区域,景区管理者也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义务要求景区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和配套服务,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当以明显方式作出提示和告知,并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和应急措施,以预防游客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发生。 该事件中,景区辩称事发地为开放县道且已闭园,但根据景区官方发布的闭园时间为事故发生的前一天(6月15日),且景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无论是否处于营业时间,只要管理区域(包括公共县道等开放区域)存在可预见的风险(如泄洪),即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事发区域属景区实际管辖,景区明知事发区域常有游客进入,且当日存在泄洪风险,若仅依靠“警示牌”和“口头提醒”尚未能达到有效安全警示作用,还需另行增设实时水位监测、应急广播或拦截设施、增加人员看守等动态防护措施,以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问题②:景区若未尽到充分告知和警示等义务,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解答 兰婷玲律师:若景区未能履行充分告知和警示等义务,导致游客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若景区存在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则旅游博主家属可主张的民事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7岁子女至18岁的抚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近亲属精神抚慰金,以及同行重伤女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当然,在该事件中,景区责任认定需要着重考量三个关键因素,即是否充分警示水库放水风险、是否有效阻止游客进入危险水域、应急救援是否及时得当,以此对过错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问题③:若景区投保公共责任险,闭园时段发生的意外事故能否获得赔偿? 律师解答 兰婷玲律师:公共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其经营场所范围内从事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无论是在营业期间还是非营业期间(如闭园时段),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都可以获得赔偿。 若事故地点不在被保险人的经营场所内,一般情况下,公共责任险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公共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明确限定在经营场所内。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被保险人的经营活动有特定区域外的延伸,且这种延伸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即使在经营范围外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该事件中,若景区在保险公司有投保公共责任险,且事发地属于景区经营场所范围内,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依法应承担赔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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