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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⑧:部分“主理人店”禁止拍照、限制办公,是否合理? 律师解答 黄静如律师:禁止拍照、限制办公等行为本身不违法,但应提前明确告知、合理设限、方式适当,否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不合理限制。 “主理人店”在店内显著位置(如入口、墙面、菜单)张贴书面公告,或在线预订时明确提示“禁止商业摄影”“办公限时2小时”等规则,且理由合理(如保护其他顾客隐私、维护经营秩序),则属于经营者的管理权范畴。例如,艺术展厅、古着店禁止使用专业摄影器材,防止商业盗图;小咖啡馆限制长时间占座办公,以保障翻台率。这些都是合理的规则,属于合法情形。 但若“主理人店”作为商业场所,未提前公告,临时以“影响氛围”“打扰他人”为由拒绝拍照、驱赶消费者,属于擅自变更服务范围,侵犯了消费者合理期待;或仅因穿着、设备或主观审美“选择性”禁止某类人拍照或办公,则构成歧视性服务,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若“主理人店”禁止消费者拍摄,却自行拍摄消费者并用于公开宣传,若未经授权,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的肖像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删除并索赔。 问题⑨:部分“主理人店”未进行工商登记,仅以“个人工作室”名义经营,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黄静如律师:未登记即经营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店铺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直接导致消费者在消费后难以获取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权益受损情况,消费者将面临投诉无门、诉讼无被告的困境,退款、索赔等诉求难以实现。 普法后记: 坚守初心,让“主理”回归经营本质 “主理人”的本质是“主导经营、梳理价值”,其核心竞争力应是对品质的坚守和对文化的真诚表达。当“主理”变成“不理”,当“个性”沦为“任性”,当“文化输出”异化为“法律规避”,受损的不仅是消费者的信任,更是整个新消费生态的健康。 法律的边界从来不是对创新的束缚,而是对公平的守护:它允许一杯咖啡卖出高价,却不允许用虚假宣传支撑溢价;它尊重店铺制定规则的权利,却不允许用歧视性条款划分“圈层”。 法律从不排斥个性,却坚决反对特权。无论是“主理人”还是普通经营者,都需在合规框架内守护商业初心--毕竟,标签会过时,流量会褪去,能真正打动消费者的,从来不是故作姿态的“不理人”,而是尊重与专业并存的“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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