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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三 盲盒玩家阿海(化名)在一个200多人“二次元交易群”寻购 “LABUBU盲盒”,被群内“熟人”私聊以“端箱拼单”诱导转账6000元,对方收款后拉黑失联。 问题:此类“群内拼单”被骗需要如何定性? 律师解答 蔡思斌律师:涉及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诈骗金额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该案属于利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典型诈骗行为。诱骗方式以“熟人”“好价”“交易成功截图”为幌子,属于“网络电信诈骗”的一种表现形式。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问题: 商家以盲盒“拆封不退”为由拒绝消费者退换货,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蔡思斌律师:根据《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规定,网购盲盒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若有质量问题的、买了还没拆封的、买了一整盒的这三种情况依然可以申请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在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描述不符的情况下,仍有退换货权利。平台亦不得以格式条款替经营者免责。 普法后记 打开盲盒,别打开“盲目” 潮玩产业的魅力,在于创意、设计与情感共鸣中搭建的信任。而当“概率操控”“未成年人消费”“炒作哄抬”“盗版仿制”等乱象层出不穷时,这份信任也在被一次次透支。 法治的介入,并非要扼杀新业态,也不是让监管“降维打击”,而是让创新在规则之内生长,让热度在秩序之中延续。 潮玩的未来,唯有尊重原创、透明经营,方能走得更远。在全民追逐“限定款”的时代,也许我们更该珍惜的,是那份不“盲目”的热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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