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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迈入“有法可依”新时代 ——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之际 从校园里的“法治副校长”到工业园区里的精准普法讲座,从社区网格员的“法律明白人”到乡村大榕树下的“普法课堂”……法治宣传教育的“福建实践”正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滋养着这片土地的法治精神。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我省多年来卓有成效的实践将获得坚实的法律支撑。 法治宣传教育的福建实践 法治宣传教育的“福建实践”之所以生机勃勃,源于其始终秉持的先行先试理念。 早在“八五”普法开局之初,我省便在全国率先打造出“蒲公英”法治品牌,汇聚起庞大的普法志愿者联盟,掀起了新时代全民普法机制改革的浪潮,这一创新举措已斩获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等十余项荣誉。在智慧普法领域,我省创新构建的“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入选了2025年全国智慧司法创新案例,厦门市翔安区“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模式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我省始终以先行者的姿态,不断为法治宣传教育注入新动能。 如今,在我省,法治宣传教育早已不是单向灌输,而是融入社会治理各个环节的生动实践。 在泉州市安溪县某乡镇中心小学,来自安溪县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陈志裕通过互动小游戏帮助学生了解身体隐私部位,掌握预防性侵害的要领。“现在分年级上法治课,不同年龄的孩子能根据不同的需求接收到差异化的法治课程。”该小学一名班主任说道。 陈志裕办理案件时发现,安溪县某乡镇存在人口数量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较高情况,于是为低、中、高三个年级段学生精心设计了差异化法治课程。“这种形式比单纯念法条生动太多了!”一名参与学生兴奋地表示,“法治副校长”带来的课程是他们最期待的课堂之一。 目前,全省已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569个,在各中小学、高校全面开设法治课程,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他们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青少年听得懂、感兴趣的语言,为青春保驾护航。 在上杭县,有一支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使命的普法队伍——“星火·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他们从最初由22名司法所干部、镇村干部组成,发展为1230多人的多元普法矩阵。面对闽西山区村落分散、交通不便的困境,以及留守群体法律意识不强的现状,2023年,“星火·蒲公英”队伍组建“本土化”普法队,由法律明白人、乡村教师、妇联执委、企业家等12类人群组成,他们熟悉乡土人情,将普法课堂设到田间地头、祠堂院落,以“草根普法”突破地理限制,实现普法效能最大化。 “我们将深入研究和宣传这部法律,从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厦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厦门大学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双聘教授郑金雄表示。 厦门市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研究。厦门大学在2020年春季率先在全国高校开设《法律传播学》课程,并成立全国首个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文化传播学社,将学生培养成优秀的普法者;厦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涵盖众多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专业普法队伍成为精准普法可持续发展的源头活水;“八五”普法期间,厦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百名青年律师云普法”活动,组织100位优秀青年律师变身主播,全方位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这些遍布全省的扎实举措是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的缩影。当这些来自田野巷陌的探索经验遇上了国家层面的立法擘画,法治宣传教育的“福建实践”正站在新的起点上,迎来从实践探索到制度保障的深刻变革。 从实践探索到制度保障 为何要专门为“法治宣传教育”立一部法?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智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解决了以往部门协同不足、监督保障力度不足、普法责任制难以落实到位等法治宣传教育的痛点和难点。 省人大代表、福州第十一中学党委书记刘燕告诉记者,目前学校除了按规定设置“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系统讲授法律知识外,还以组织“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表演及法治作品展、校园广播等方式营造浸润式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她希望,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实践性,增加“个案会诊”及体验式、互动式活动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当前,面对数字时代、基层治理和涉外法治等领域的新情况和新课题,既有的法律规范难以系统回应实践需求,也未能充分发掘新技术新媒体的制度潜能。”李智表示。 “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明确政府、司法机关、媒体、学校、企业等主体的普法责任,建立评估、监督和问责机制,破解‘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困境。”省人大代表、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立新分析道,该法将倒逼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全过程。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级人大应发挥好‘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确保这部良法能落地生根。”李智表示,要积极落实将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的要求,并推动人大代表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作为普法教育宣传的重要载体。 面对新法要求,全省各政法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正将机制与精准齐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 福州中院少年庭四级高级法官林菁菁表示,未来会通过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向公众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此外,福州法院将加强“法治副校长”精准履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趣味性,例如撰写、编辑普法案例故事,将活生生、贴近学生的一些案例,转化为生动、有趣的故事,为学生们讲述好法律故事,使学生们能听懂背后的法律知识。同时,深化跨部门协作,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管理层、家长和社区的协作,构建资源互通的多主体协作机制。 法律的最终落脚点是人民。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施行,将激发出公众更为多元和具体的法治需求。 “我们希望普法能更‘懂’我们。”福州市民林女士告诉记者,她最想了解的是关于劳务纠纷以及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知识。而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树兜社区党委书记助理卢俊婕则表示,在日常的社区工作中,观察到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以及财产继承等方面。 群众的呼声,就是普法工作前进的方向。我省多地正积极探索“订单式”普法,通过社区网格员、村级“法律明白人”收集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再由司法所、普法志愿者等“接单”配送精准的法律服务。这种从“我讲什么你听什么”到“你需要什么我讲什么”的转变,正让法治宣传教育的触角更深地扎根基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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