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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6:54:43

律师分析“鳌太线”走红背后非法穿越的法律代价

作者:本报记者 张嘉慧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别把穿越禁区当“人生副本”

——律师分析“鳌太线”走红背后非法穿越的法律代价

春节假期临近,不少“驴友”将徒步、登山、探险列入出行计划,户外运动热度持续攀升。然而,近段时间因几名“驴友”非法穿越“鳌太线”造成伤亡的事件,为这股“说走就走”的徒步潮流敲响了警钟。

针对近年来高风险徒步活动频发的情况,国家体育总局明确提出,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户外活动。1月30日,福建、江西多地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联合发布通告,重申禁止擅自进入国家公园开展穿越、探险活动。其中,福建明确禁止擅自穿越武夷山国家公园相关区域,再次划清户外活动的“安全边界”。

在这些前提下,一些人仍抱有“只要不出事就没问题”“不收费只是结伴,同行不担责”等认知误区。对此,记者邀请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叶儒璋律师,对非法穿越的法律责任进行系统解读,提醒公众在亲近自然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与法律底线。

案例一:“鳌太线”上的悲剧

“鳌太线”连接秦岭山脉上的鳌山、太白山两座主峰,被誉为“中华龙脊”。这里风景壮美,地形复杂多变,让不少徒步爱好者产生了“征服欲”。1月2日凌晨,有5人避开管护站,计划穿越“鳌太线”。1月3日上午,1人自行下山,其余4人失联。当地组织大规模搜救。1月5日至7日,救援人员先后找到其余人员,其中3人已无生命体征,1人在坠崖事故中遇难。

问题①:什么是“非法穿越”?“非法穿越”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叶儒璋律师:“非法穿越”是指未经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进入依法划定的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或未开放的生态敏感区域,开展徒步、探险、露营等活动。其核心判断的标准是: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或官方禁止性通告,而不是以安全事故是否发生为违法认定前提。

根据实际情况,“非法穿越”者可能在行政、民事,甚至刑事承担责任。一是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的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5—10日拘留,并处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若涉及组织行为,可处1万至10万元罚款,个人也可能被处以相应罚款。二是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因违规行为引发救援,行为人须承担相应救援费用;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还应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三是刑事责任。若“非法穿越”导致严重生态破坏,可能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如果造成救援人员或同行者伤亡,则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

问题②:穿越区域没有围栏、没有门票,如穿越“鳌太线”者进入穿越区域是否属于“擅自进入”?

律师解答

叶儒璋律师:属于“擅自进入”。“擅自进入”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知晓或应当知晓如“鳌太线”这类区域为禁限进入区域,以及是否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若主管部门已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禁入通告,或该区域属于常识性保护区域(如“鳌太线”等知名禁穿线路),即便无围栏、无门票,也应认定为“擅自进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草案)》等相关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核心区等区域,无论是否设置物理围栏、是否收取门票,均属于法定禁限进入区域。主管部门的通告、公示、警示标识等,均属于合法有效的管理告知。

例如,浙江天目山、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布的禁令中,明确禁止擅自进入核心区,即便部分区域未设围栏,擅自进入仍属违法;“鳌太线”横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该区域自2018年起已明令禁止一切非科研活动。

管理方通常通过发布通告、设置警示标识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明知禁止仍擅自进入,行为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③:穿越者只是走路,不采不摘沿途植物,是否构成破坏生态?

律师解答

叶儒璋律师:可能构成生态破坏。生态保护的核心在于维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非法穿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不仅限于采摘、砍伐等“看得见”的破坏行为。

该区域多为生态极度脆弱的敏感区,频繁踩踏会破坏高山草甸、地表土壤;人类活动的踪迹会直接惊扰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例如大熊猫幼崽可能被遗弃,朱鹮会因人类靠近而弃巢,羚牛在繁殖季对环境敏感度极高,频繁干扰可能导致其迁徙或繁殖率下降,打破生态平衡。

从法律角度看,我国生态保护强调的是结果导向而非主观动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只要行为客观上对生态系统造成干扰或损害,即便行为人主观上并无破坏生态的故意,也未实施采摘、捕猎等直接行为,仍可能被认定为生态破坏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实行严格的分区管控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国家公园生态敏感区域,原则上禁止任何未经批准的进入行为,未经许可开展穿越、探险等活动本身,即属于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非必要的人类活动”已被视为对生态系统的实质性干扰,而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资源破坏。

以“鳌太线”为例,行为人明知禁止仍擅自进入,即使“只是走路”,在法律上同样可能被认定为破坏生态秩序的违法行为,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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