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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6:54:43

律师分析“鳌太线”走红背后非法穿越的法律代价

作者:本报记者 张嘉慧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案例二:男子失联被营救 承担万元救援费

1月26日,一男子被曝在川西泸定黑海子徒步失联超30小时。1月27日晚,四川省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发布消息称,经过3天2夜连续救援,失联人员被安全营救出来。相关执法部门作出给予该男子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其承担救援费用2.72万元。

问题:徒步中如果发生救援,费用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

叶儒璋律师: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形是因个人违规进入禁止区域而遇险,救援费用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在明令禁止穿越、已设置警示标识的区域,若个人仍擅自进入并发生失联、受困的,本质上属于对风险的自我放任。公共救援资源是为保障公共安全而设立的,并非为个人违法行为“兜底”。实践中,多地已明确这一原则。以川西泸定黑海子徒步失联事件为例,当事人最终虽被成功救出,但相关部门仍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并要求其承担数万元的救援费用。这正是基于其违规徒步进入风险区域、主动制造公共救援成本的事实。从法律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明确规定,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不配合安全防范措施的,应当依法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若擅自进入禁止区域、偏离路线导致遇险,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需支付其个人应承担的救援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亦确立了“过错自担”的基本原则,行为人因自身违法违规行为引发损害后果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

第二种情形是因不可抗力或管理方责任导致遇险,救援费用由公共财政或责任方承担。如果遇险是因突发地震、泥石流、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或因景区、管理机构未依法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未设置必要警示标识、未封闭危险区域等,救援费用一般由公共财政或存在过错的管理方承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一例外并不适用于“非法穿越”行为。个人若明知区域被禁止进入仍擅自前往,本身已排除了“合理信赖管理方安全保障”的前提。

第三种情形是由非法组织者、领队带队进入高危区域的,组织方须承担主要责任。若徒步活动存在实际组织者、领队或“AA制结伴同行”中的事实带头人,在明知路线被禁止的情况下仍组织、带领他人进入,一旦发生救援,不仅当事人可能被追责,组织者还可能承担救援费用、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近年来,多地地方性法规已进一步细化责任划分,明确非法穿越者需承担全部救援费用,组织、招募、带队行为将被从重追责。国家体育总局也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强调,要对违规开展高风险户外活动的行为依法追责,避免公共救援资源被无序消耗。

案例三:社交平台的扩大传播

近年来,户外运动热度攀升,社交平台上出现大量“徒步穿越实录”“禁线打卡”等内容。博主以第一视角展示路线、装备和行程细节,不少网友则在评论区、社交群聊中以“搭子同行”“AA徒步”“非商业活动”为名,邀约他人进入明令禁止的区域。

“鳌太线”的走红正是这一传播路径的缩影。这条横穿秦岭、被列为“中国十大徒步死亡路线”之一的线路,虽已被禁止穿越,但该事故发生后,在短视频平台迅速破圈。以“神秘园”等账号为代表的探险事故解说内容获得大量关注,甚至催生出AI模拟穿越的互动玩法。一些参与者事后坦言,正是受到相关视频影响,认为该线路是“户外毕业线”,才选择挑战。

问题①:发布“非法穿越”vlog视频、解说视频、攻略等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叶儒璋律师:可能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相关规定,发布引导、诱导他人实施“非法穿越”、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内容,属于违规信息,网络平台应依法处置,发布者可能面临平台限流、封号等处罚;若内容涉及教唆他人破坏自然资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若发布的攻略、视频导致他人效仿“非法穿越”并遭受人身损害或生态损害,发布者可能因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发布内容明确教唆他人进入国家重点保护区域,造成严重生态破坏或人员伤亡的,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分享合法开放区域的内容不违法。今年起,多地已要求短视频平台对“高危户外内容”加注风险警示,否则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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