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键词二:AI工具与数字办公“隐形泄密” 随着人工智能和数字办公工具的普及,“高效办公”成为趋势。但与此同时,一些看似便捷的操作,则成为信息泄露的重要渠道。 案例一:违规自建AI模型导致核心数据外泄 国家安全部披露一起案例,某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内部文件时,违规使用开源AI工具,直接使用开源框架建立联网大模型,由于电脑系统默认开启公网访问且未设密码,攻击者未经授权即可自由访问内部网络,导致敏感资料被境外IP非法访问和下载,从而引发数据泄露和安全风险。 案例二:AI“偷看”涉密文件 某机关干部用联网AI文档助手处理涉密会议纪要、工作方案,使用“自动总结、翻译、校对”功能。平台后台自动将文件全文上传至境外云端备份。后该平台账号被破解,该干部累计上传的200多份敏感文件被窃取并境外传播。 案例三:AI 绘图生成敏感图纸 某技术人员为提高效率,将武器装备局部参数、建筑涉密尺寸输入AI绘图工具生成设计图。工具后台记录关键词与参数,被境外情报机构抓取,反向推导出完整装备性能、结构与涉密工程数据。 案例四:网盘存储导致信息失控 某机关干部为图方便,将大量工作资料上传至网盘,其中部分涉及敏感信息。尽管未直接泄露,但相关数据已处于失控状态,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律师解读 念丹丹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其他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的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属于间谍行为,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不得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三百九十八条分别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刑事处罚规定。 案例一中,工作人员违规搭建联网AI模型,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内部网络被境外入侵、敏感数据外泄,违反数据安全、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未尽到涉密数据保护义务,相关责任人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将被追究纪律及法律责任。 案例二中,机关干部违规使用联网AI工具处理涉密文件,致使涉密文件传输至境外云端,最终被窃取传播,其行为违反保密法及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主观上存在疏忽,客观上造成涉密信息泄露,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须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三中,技术人员擅自将涉密参数输入联网AI绘图工具,导致核心参数被境外情报机构获取,违反国家秘密保护规定,间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提供便利,相关行为已触犯法律,将依法受到惩处。 案例四中,机关干部将敏感工作资料上传至互联网网盘,导致数据脱离安全管控,违反涉密数据存储管理规定,虽未直接泄露,但已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一旦数据外泄,将依法追究其泄露国家秘密的相关责任。 AI工具、网盘等数字办公工具的便捷性,不能成为忽视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使用此类工具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强化安全意识,严防“隐形泄密”,维护国家安全。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