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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5:08:56

山水为凭 调解为民 ——三明市三元区司法局中村司法所用心用情践行“生态枫桥”工作法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乘车盘山而上,满目绿意似波浪起伏;两山夹峙间,清如绸缎的东牙溪蜿蜒至尽头。作为三明市城区的核心饮用水源地,这片灵秀山水孕育了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19个行政村,三元区司法局中村司法所也坐落于此。

受水源保护地政策限制,工业在这里止步,毛竹与笋干成了百姓赖以生存的根基,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盘根错节,山林权属纠纷频发,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智慧。

如何既护好“生态绿”,又守住“乡里情”?近年来,中村司法所创新打造“生态枫桥”工作法,指导成立“风平调解室”,以耐心、爱心、公心化解千千结。今年以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50余件,将大量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

扎根一线

走进“风平调解室”,墙上挂着的一副对联映入眼帘: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横批“风平乡贤”四字更是笔走龙蛇。

办公桌前,调解员罗邦棉正在翻阅调解笔记。从乡人大主席岗位退休14年的他本可安享晚年,却选择扎根基层调解一线。“只要还能走能动,乡亲们有需要,我就来。”罗邦棉笑着说。

7月上旬,烈日西挂,夏蝉高鸣,罗邦棉跟着土地承包户罗某和种植户林某,踏上了前往纠纷现场的山路。

此前,林某与罗某、木耳种植代理人陈某因土地交接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原来,林某为种植草莓,与罗某签订了十年土地承包合同。但行情持续低迷,林某无力继续种植,遂要求提前终止合作。罗某转头找上种植木耳的代理人陈某,重新签订了协议。

然而,林某的草莓残渣留在地里,影响木耳种植。陈某自费请人清理后,罗某要求林某支付工人工资,否则不予退还押金。双方争执不下,主动找到司法所,要求调解员介入。

接案后,罗邦棉第一时间约见双方,徒步前往现场。3亩地的范围内,罗邦棉蹲下身细细查看,转头对林某说:“你看看,陈某雇佣的工人把草莓苗清理得很干净,大棚也拆除了,但这是你种草莓留下的,清理费用自然该你来出。”

见林某难掩窘迫,罗邦棉继续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切入,对林某直言不讳:“界限没交接清楚,确实是你的责任。”随即话锋一转,对罗某说道:“清理残渣,本就是因为你转租种植木耳产生的必要支出,虽然残渣是林某留下的,但让他全额承担工人工资,不合情理。”

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语,让双方心服口服。罗邦棉趁热打铁,促成三方当场达成协议。

联手出击

有些矛盾,不仅需要多年的经验,更需要联手的默契。3月21日,在调解员罗邦棉和陈祚财的共同见证下,村民魏某发与魏某红终于在一纸协议上签下了名字。

3月初,魏某发未经允许,私自驾驶三轮车从魏某红自费修建的机耕道上通行。魏某红发现后,拦下车辆禁止通行,魏某发便又换了一辆三轮车试图拉回材料,结果再次被扣。冲突从口角升级为肢体对抗,甚至报了警。

中村派出所介入后,因双方情绪激动、对立严重,魏某红迟迟不愿出面,调解陷入僵局。

眼看调解无果,派出所民警林新洪找到中村司法所所长陈莉莉,要求派出经验丰富的罗邦棉与陈祚财联手攻坚。考虑到临近挖笋的农忙时节,道路堵塞影响全村生产,两位调解员换上运动鞋,直接前往魏某红家中寻人。

找到魏某红后,魏某发情绪激动,半分不肯退让:“我是不可能给他租金的!他不仅把我车轮胎弄坏了,还把我打伤了,他才该赔我钱!”

面对现状,两位老调解员一致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陈祚财将魏某红拉到一旁:“你修的路,别人不打招呼就过,你生气能理解。但拦车扣车,有理也变没理了。”

另一边,罗邦棉则对魏某发耐心开导:“马上大家要开始挖笋了,那条路还有别的农户要走,你这么一闹,耽误的可是大家的事。主动认个错、赔个礼,路通了,以后也好相见。”

经过拉家常和释法理,坚冰终于融化。在调解员的撮合下,魏某发当场表态愿意补足出资并道歉,魏某红也退还了扣押的车辆,一点没耽误笋季生产。

“矛盾不是一天产生的,化解也无法一蹴而就。让双方把心里的火气先卸下来,才有可能坐到一张桌子上谈。”陈祚财颇有心得地告诉记者。

多元联动

对于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的群体性纠纷,单靠调解员已力有不逮,必须调动多方力量“会诊”。

2025年底,一起涉及坑源村与顶太村的道路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坑源村为开机耕路,占用了顶太村部分土地。起初,村干部多次上门协商,但几户村民态度不一,导致资金无法认定。矛盾从2024年初爆发,断断续续拖了近两年。

“有的愿意出,有的不愿出,方案始终定不下来。”乡综治工作人员吴正茂回忆说。眼看春耕在即,若不及时解决,不仅耽误农时,还可能引发更大冲突。

“这条路不仅关系到两村关系,更关系到全乡的生态保护和农业发展。”陈莉莉意识到,这起纠纷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单靠一两个调解员已难以化解。她立即启动“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区自然资源局,联合综治办、司法所、村干部及当事人代表,组成联合调解组。

为了弄清地界,他们邀请区自然资源局专家上山认定;为了统一方案,他们在山上召集村民代表开会,通宵达旦做工作。面对部分村民不愿出钱的情况,陈莉莉更是带着工作人员沿着新开的机耕路一户一户走访、一米一米丈量。

在一次次耐心的释法说理下,由几名积极村民牵头,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双方各推荐一名代表签订调解协议,坑源村村民每年支付租金1200元给顶太村,每两年支付一次,租期为10年;租赁期限届满未再续租,则由坑源村村民负责恢复。最终,在司法所和村委会的见证下,村民们现场签订了租赁合同,这起拖了许久的跨界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青山无言,法治有声。在中村司法所的推动下,条条机耕路畅通,片片山林权属明晰,桩桩心结得以化解。“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生态保护与纠纷化解深度融合,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陈莉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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