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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0日讯 租车公司外租车辆遇事故,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车辆保险逾期未续保。近日,平潭交警支队约谈福建众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平潭男子陈某从福建众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了辆小型轿车,从事网约车服务。9月11日,陈某开着租来的车辆行驶至金井大道辅道与车站西路附近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刮碰,造成二轮电动车骑手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平潭交警调查,陈某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交警发现,事故车辆交强险于今年9月2日已到期,事故发生时处于脱保上路状态。 在对福建众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约谈告诫中,平潭交警指出,从这起事故中暴露了该企业未落实交通安全教育,未落实主体应尽责任,对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平潭交警要求,福建众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应就事故积极善后,并吸取事故教训,对照问题进行整改,保障好客运交通安全。 福建众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这次事故为教训,进行整改。 (记者 陈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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