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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0日讯 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向社会广泛征集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四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他乱象问题线索。 信息网络领域。群众若获知有关在实验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相关线索;出租、出借、出售和买卖对公账户、银行卡、电话卡等黑灰产业违法犯罪相关线索;出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组织、运输、结伙逾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线索;信息网络领域黑恶犯罪其他相关线索,均可通过拨打电话110、0591-24317110、0591-24371110,或以信件方式投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天山北路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刑侦大队,亦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或向各派出所举报。 交通运输与工程建设领域。群众若获知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等黑恶运营团伙,非法改装运输、超限超载等违法犯罪线索;恶意竞标、抢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线索,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0591-23179988,或来信举报。投寄地址:平潭县金井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7层区交通与建设局扫黑办。 自然资源领域。有关非法开采、勘察、破坏矿产(沙石)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以非法手段阻碍扰乱合法矿山安全生产的违法犯罪线索;以非法手段霸占矿石、砂石资源,以暴力或软暴力等非法手段强买强卖矿(沙)产品,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国家公职人员和村两委干部以各种方式参与或包庇非法开采行为或为非法开采行为通风报信、充当“沙霸”“矿霸”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及其他涉嫌非法采沙、采矿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均可拨打举报电话:0591-86161228;或将相关线索投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扫黑办。 通告要求,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涉及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 通告指出,对线索提供人员,公安机关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安全;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或者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 陈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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