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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7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酒醉驾违法综合治理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酒醉驾举报奖励机制。 据介绍,举报人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线索经查实后,根据驾驶车辆类型和违法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不同金额现金奖励。其中:查实属醉酒驾驶汽车类机动车的,每起奖励2000至3000元;属醉酒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每起奖励500至1000元;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每起奖励300元。 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交警支队值班电话24331222进行举报。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发生酒驾或醉驾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以及车辆行驶方向等情况。举报奖励采取首报奖励机制,多人举报同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准。 此外,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借机敲诈勒索他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 陈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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