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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你满怀热忱到祖国大陆经商创业,我们表示热烈欢迎,希望你珍惜社区矫正机会,遵规守纪、服从监管,实干创业、逐梦圆梦,助力两岸融合发展。”日前,一场庄重的入矫宣告仪式在位于平潭台商协会的涉台社区矫正基地召开,平潭检察院检察官对一名台胞入矫人员提出要求和期望。 据了解,台商杨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移送平潭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杨某符合非羁押诉讼和适用缓刑条件,且其被羁押后企业经营陷入困顿,到大陆经商创业的初心也一度动摇。检察机关遂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杨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却面临着合适保证人难以提供的问题。平潭检察院与台商协会沟通协调,探索创新由台商协会指定台胞社区营造师作为刑事案件保证人,有效保障了台胞与大陆同胞在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同等待遇。 考虑到杨某来大陆不久后就触犯法律,没有太多的当地社会基础,后续适用缓刑存在审前社会调查难、开展社区矫正难、监管条件落实难等情形。平潭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委托开展审前社会调查,积极协调与社区矫正部门以及台湾工作部、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台商协会开展联合会商,研讨解决台胞适用社区矫正监管问题,由台商协会涉台社区矫正基地协助主管部门落实监管,并指定台胞检察联络员协助矫正工作。之后,检察机关结合社会调查意见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得到采纳,依法有效维护台胞司法权益。 近年来,平潭检察院充分发挥独特的近台涉台优势,在台商协会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请13名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加强与法院、台湾工作部、司法行政部门联动共建涉台社区矫正基地。邀请台胞检察联络员参与诉讼活动相关环节,联合台商协会等机构参与监督教育帮扶,有效提高缓刑适用率和社区矫正的实效性,在司法环节落实台胞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平等保障措施,让台胞深切感受最亲的岚台司法情。 (记者 陈菁 通讯员 周孙章 俞建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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