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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法治在线5月31日讯 网约车司机为赶时间在道路中间行驶,以为没有电子抓拍就没事儿,谁曾想与对向驶来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近日,在依法处理事故的同时,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约谈了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客运有限公司负责人。 05月06日08时15分,网约车司机丁某驾驶中型客车(约吧)行驶至平潭澳前镇一处村道时,因未靠右行驶与对向驶来的二轮电动车发生剐蹭,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员俞某摔倒,身体多处轻微擦伤。经平潭公安交警调查,事故发生时丁某没有注意观察路况,遇交汇车辆时未及时靠右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该起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驾驶员丁某所在公交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民警对该企业进行了约谈。 “我们通过约谈,要求企业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将各项安全制度抓细落实,教育引导好驾驶员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好习惯,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民警曾树森说。 (周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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