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峡法治在线7月31日讯 外卖小哥为“抢单”,边驾驶电动车边操作手机,不幸与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刮碰,造成他人受伤。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约谈了涉案企业相关负责人。 7月25日11时许,张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平潭万景社区附近路段时,与宋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高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高某某身体多处擦伤。经平潭交警支队民警调查,张某某在事故发生时,正在操作手机“抢单”,未按规范操作驾驶车辆,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该起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外卖配送人员所在企业--平潭益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平潭站)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民警对该企业进行了约谈。“该企业存在未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宣传工作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通过约谈,要求企业要转变‘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观念,定期对骑手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平潭交警支队民警曾树森在约谈中还指出,企业应告诫骑手在驾驶车辆途中禁止使用手机,遇十字路口要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多观察来往车辆及行人,避免因赶配送时间而出现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企业要积极开展骑手教育警示工作,督促签订相关责任状、承诺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周强)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