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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0:21:34

物业纠纷扰扰 执前案结事了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房子漏水,物业为什么不管?”

“物业服务不合格,我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

近年来,物业纠纷日益频发。

物业纠纷标的额不大,却关乎着业主的切身利益。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日前,平潭某物业公司在起诉业主林某拖欠物业费判决生效后,就准备申请执行林某拖欠的物业费9000元及违约金。

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执行前,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苏平执行团队的法官马上电话联系林某。“我家住顶楼,墙壁有裂缝,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林某在电话里诉苦。林某说,她曾多次找物业寻求帮助,但物业并不管,她也通过各种渠道反映问题,可是房屋漏水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于是,她只能以不交物业费的做法,让物业重视她家的问题。

在了解情况后,法官又联系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林某不但不交物业费,对物业管理人员态度还不好。钱虽然不多,但小区里的业主都有样学样的话,将影响物业工作开展。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实究竟如何,去现场看看就知道了。

于是,法官带着工作人员来到小区,在看过林某房屋的现状后,就着手拟定执前化解方案。法官和助理各选定一方当事人,多次沟通进行耐心劝导,缓和了双方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之后,法官约双方到实验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的物业协会调解室,邀请物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共同调解。

经过近二个小时的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只要求林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免除违约金,同时物业公司协助林某找开发商处理漏水问题。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何婷婷 施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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