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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公正高效审理小微企业案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诉累,帮助企业降低诉讼成本,为企业纾困解难,以实际行动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感谢法院开展诉前调解,让公司避免陷入被保全的被动局面,让公司可以正常经营。”乙公司负责人对海沧法院的柔性执法表示感谢。 原来,甲公司长期给乙公司供应建材,双方业务经理通过微信订立《购销合同》,案涉建材发往乙公司所在的项目工地。2023年底,双方通过对账确认乙公司尚欠甲公司材料款10余万元。经甲公司多次催讨,乙公司未予支付,甲公司遂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阅卷,厘清争议焦点。在阅卷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乙公司具有履行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遂联系甲公司询问其是否同意暂缓保全,先进行诉前调解。征得甲公司同意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乙公司,向其释法说理,乙公司在次日主动履行债务,该案得以化解。 “从递交材料到法院,才短短两天时间,我们就收到了材料款,公司打了这么多官司,这是回款最快的一个案件。真的很感谢法院,缓解了我们的经营困难,也减轻了诉讼负担,为法院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点赞。”该案化解后,甲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在公正高效办理案件的同时,海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全过程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认真评估。对有履行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避免简单采取保全措施,为其提供主动履行的机会,在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柔性司法最大限度护航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推动“两难”变“双赢”。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蒋紫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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