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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7日讯 近日,漳平法院成功执结6件工伤赔偿执行案件,154万余元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到位,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蓝某某等6人先后入职漳平某煤矿公司,从事井下采掘工作。工作期间,煤矿公司未给蓝某某等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之后,蓝某某等人身体出现异常,经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性煤工尘肺叁期。蓝某某等6人向煤矿公司主张工伤赔偿被拒绝后,诉至法院申。法院判决煤矿公司向蓝某某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判决生效后,煤矿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蓝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系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80万余元。考虑到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工伤赔偿问题与民生息息相关,执行法官当即找到被执行人,向其释明判决内容,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企业征信将受影响。随后,执行法官又从情理出发规劝其主动履行义务。经执行法官的努力,蓝某等6人的工伤赔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李芳 郑冰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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