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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粉丝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明星限量周边被骗的案件,并判决卖家“退一赔三”。 俞某系明星马某的忠实粉丝,因未购买到马某的生日限量周边,故在二手交易平台花298元向李某购买了该限量周边。之后,李某录制了更改其他交易平台订单收货地址的视频发送给俞某,并要求俞某提前确认收货。俞某深信不疑,提前收货。 其间,双方还就购买其他明星周边等事项进行沟通,但李某迟迟不发货,甚至失联。意识到可能被骗后,俞某立即向平台反映,并向福清法院起诉,要求卖家退款并赔偿损失。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俞某已按约定支付了货款,而李某未依约发货,且经俞某多次催促均不予理会,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案涉标的物为限量预售商品,现无法确定是否具备实际交付条件,故宜判决李某向俞某退还货款298元。同时,李某在未实际发货的情况下骗取俞某确认收货,该行为已构成欺诈。且李某不仅销售案涉商品,还销售其他明星周边等商品,可认定李某系通过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活动的经营者。故对俞某要求李某承担购买商品价款3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二手交易需谨慎,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平台和卖家,查看卖家的交易记录和评价。同时,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在未收到货物或确认货物无误前,切勿提前确认收货。如遇纠纷,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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