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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前段时间,我老家的邻居在修建围墙,但修好后的围墙过高,影响我家的采光。我找邻居反映采光问题,其表示,修建围墙是个人自由,不应受到干涉。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 【解答】 陈伟(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及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之规定,对自家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当考虑相邻人通风、采光和通行等便利,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限。如果您的邻居修建围墙的行为确实影响了您家的采光,您可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邻居协商,要求其停止影响住宅采光的行为。您也可以向当地的村委会或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果或邻居拒绝调解,您可以收集住宅采光被影响的照片,以及与邻居协商沟通的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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