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平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受贿案,实验区纪工委、公安局等单位200余名党员干部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陈某某在负责医用试剂、检验耗材采购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取“感谢费”46万元,其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依法开展法庭调查、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程序。庭审规范严谨、衔接紧密,清晰呈现案件事实,还原了陈某某从立志报国的青年逐渐堕落至犯罪深渊的过程。 陈某某自愿认罪,在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表示悔过:“我愧对组织培养和家人。”审判长施建雄在庭审最后进行警示教育:“被告人陈某某在权力和贪欲间迷失方向,致使‘白衣’蒙尘,一步步走上犯罪深渊。不仅毁掉了自己的政治前程,更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伤害……”审判长提醒,腐败必受严惩,公职人员要以案为戒,保持清醒,抵制诱惑,坚守清正廉洁。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