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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5:37:30

购买伪证改年龄 情节轻微获行罚

作者:记者 陈浩 通讯员 李繁明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引发关注。吴某某因多次为他人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虽最终被建阳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2023年至2024年间,身为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吴某某为招聘保洁人员,先后帮助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黄某某、陈某某、李某某等人购买伪造身份证,并将几人改小年龄后录用,且每次购证花费200余元。之后,吴某某应葛某某请求,帮其“超龄”丈夫蒋某某购买了假身份证,以便其“变年轻”后能顺利去工地工作。

吴某某这些看似热心帮忙的举动,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2024年8月,吴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建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可免除刑事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持有的假身份证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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