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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水南法庭调解一起兄妹间遗产继承纠纷,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司法温情化解家庭矛盾,让破碎的亲情得以修复。 周某与刘某夫妇生前购置多套房产,二人先后离世且未留遗嘱。二人共育有5名子女,其中长子周大哥已去世,其妻张某、其子小周为继承人。 2022年,涉案房产面临拆迁,兄妹几人委托他人办理拆迁补偿事宜。可签订协议后,大姐却提出异议,称父亲去世时,母亲曾明确表示将一套房产留给两个女儿,当时兄弟未反对,但该房产拆迁协议中并无她与二姐的名字。因协商无果,大姐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分歧明显:大姐主张所有房产均为遗产,应共同继承;二哥、小弟则称部分房产生前已由父母处置,且长期由兄弟管理翻新,不应纳入遗产,小弟还提出大姐未尽赡养义务,无权继承。 庭审后,承办法官未选择“一判了之”,而是逐一约谈当事人,倾听诉求、释法说理,引导换位思考。多次采用“背靠背”“面对面”调解,融入继承、赡养法律规定,并借助二姐的“亲情调解员”作用唤醒兄妹温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大姐与二姐继承一套房产的拆迁补偿权益,其他财产也协商妥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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