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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法院探索个债清理机制—— 助债务人“轻装”再出发 “感谢法院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帮我卸下债务包袱,让我能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我的生活又回到‘正轨’了!”近日,在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拿到债务清偿方案的陈某云难掩激动。曾经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的他,终于获得“轻装上阵”的机会。 蕉城区是闽东地区市场经济主体的聚集地,近年来,部分个人因经营不善、突发疾病、替人担保等深陷“债务泥潭”,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援助途径,“失能”的他们难以重返市场。如何为诚而不幸的债务人开辟一条摆脱困境、重启人生的新路径? 在此背景下,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指定蕉城等地法院试点先行。陈某云正是首批受益债务人之一。 今年4月,因生意失败欠下40余万元债务的陈某云,向蕉城法院递交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当时真是山穷水尽了。”他回忆道,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只能靠给工友开挖掘机打零工维持生计,每月到手约4000元,需供养无业配偶和两个上学孩子,每月房租水电就得开支1200多元。“最愁的是被‘限高’后,正经挖掘机工作找不到!想还钱都没门路。要是能暂时解除‘限高’,我就能去浙江找份开挖掘机的活,那样就有能力分期还债了。” 法院受理申请后,决定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指定管理人对陈某云的家庭情况、财产状况、负债原因及收入情况展开详细调查。随后,通过官方媒体平台发布“关于陈某云开展个人债务清理的公告”,载明陈某云基本信息、管理人信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及债权申报流程等内容。截至申报期满,共有4名债权人申报债权。 “陈某云确实持有挖掘机操作资格证,但大部分建筑公司为保障项目进度和安全,在用工时往往拒绝使用被列入失信名单、‘限高’的挖掘机工人。事实上他已被排除在稳定就业的市场之外,属于有还款意愿但缺乏偿债能力的情形。”结合前期调查结果,管理人审慎评估其后续履行能力及诚信情况,为其“量身定制”了债务清偿计划。 5月26日,蕉城法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宁德市银保监分局、蕉城区检察院等单位到会监督。“如果陈某云确实有难处,有个合理方案让他慢慢还,总比一直拖着强。”一位债权人表示。经积极协调,会议顺利通过了陈某云的个人债务清偿方案,同意减免部分债务利息,还款期限放宽至5年。随后,法院将其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解除消费限制。这意味着勒紧陈某云的债务缰绳终于“松开”,他将轻装上阵,重返正常的工作与生活轨道。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初衷是让‘失能而非失信’的债务人获得重生的机会,绝非让债权人放弃权益。”蕉城法院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大家坐下来商量,找到一条各方都能接受的还债路子,给债务人适度“松绑”,恢复他们“造血的能力”,反而能提高债权清偿的公平性和实现率。即使部分案件因个别债权人无法接受清偿方案而失败,也可将债务人与部分债权人达成的偿债方案合理转化为执行和解协议,助推执行案件的办理。 据介绍,在推进这项工作时,蕉城法院首先精准筛选适格主体,借助执行查控系统初步核查债务人实际财产状况,分析其在过往执行阶段的配合情况,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主体引入程序,严防逃废债行为,确保每一个案例都经得起检验。同时,以详细尽调为基础,综合考量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履行意愿,在充分尊重债权人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可行的清偿方案。清偿方案通过后,管理人和法院持续跟踪债务人的履行情况,定期督促其及时履约。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金融债权这一重要组成部分,蕉城法院探索由管理人函请法院居中协调、法院出具书面减免债务建议函等方式,促金融机构试行灵活还款及利息减免,该举措不仅打破传统还款模式中金融债权“减免难”的桎梏,也提升了个债清理案件的成功率。 “周法官,我在浙江找到工作了,月收入有1万多元,其中一笔1万多元的债权,我想下个月一次性提前还清。”近日,承办法官接到陈某云的电话。电话那头机器轰鸣,但他语气中的喜悦和笃定清晰可辨,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让他重拾生活底气,也坚定了还款决心。 这份承载司法温度的清偿方案,成为宁德法院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的生动注脚。 宁德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全面总结蕉城等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从“个案探索”迈向“机制定型”,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有机会重新融入社会、创造价值,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诚信社会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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