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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连城县检察院创新探索“小专项”办案模式,聚焦税收征管、燃气安全、国土国财、红色文物资源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益保护经验,为地方绿水青山与民生福祉筑牢司法保障。 构建全链条公益保护机制 连城县检察院以“个案办理——总结提炼——全面推广”为核心路径,构建集约化办案体系,锚定“纵横联动”工作方向,既加强与县域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又争取上级检察院指导支持,推动公益保护从“单点突破”向“系统治理”延伸,全方位、多层次筑牢公益保护的法治屏障。 2020年以来,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监督中,该院通过实地走访、史料核查等方式,精准立案办理8件案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2件,实现对纪念设施的“靶向监督”。 在此基础上,该院提炼个案中的有效做法,将其推广拓展至红色资源保护领域,累计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修缮维护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革命文物(遗存)22处,促成政府投入345万元保护资金、成立“连城县红色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法治力量为红色资源筑牢保护网,实现“办一案、带一片、治一域”的辐射效应。 以个案突破撬动领域治理 跳出就案办案,深挖问题根源,连城县检察院在专项办案中坚持贯穿“发散思维”,通过个案线索的“小切口”探寻共性问题,深挖背后潜藏的行业漏洞和监管盲区。 2020年5月,在“耕地占用税保护”专项中,该院办案人员发现税务与行政部门存在信息壁垒,导致征地占用税款漏征。该院并未局限于单一税种监督,而是将监督延伸至环境保护税领域,针对部门信息衔接不畅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件,通过公开听证、直接送达等方式,推动税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全市首个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协作流程。此举累计追缴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等各类国有财产超2000万元,既堵住国有财产流失漏洞,筑牢国有财产“防护墙”,又为跨部门协同治理提供范本。 凝聚多部门公益保护合力 在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涉及民生公益保护领域,多部门监管职责交叉、协同不足往往成为治理的痛点。对此,连城县检察院秉持“我管促都管”理念,以专项办案为纽带,打破部门壁垒、整合监管资源,推动构建“信息共享、线索互联、联合处置、成果共用”协同联动的监督体系,让分散的“指头”攥成公益保护的“拳头”。 在燃气安全保护专项中,针对涉事监管部门存在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2022年4月,该院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组织多方开展磋商,推动整改燃气安全隐患22处,取缔非法燃气企业2家,拧紧民生“安全阀”。 2024年5月,在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中,针对餐具外包装不规范、抽检不合格等问题,该院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属地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圆桌磋商,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引导餐饮企业自律经营,从源头上杜绝使用不合格餐饮具,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连城县检察院的“小专项”办案模式,通过机制创新、领域延伸、协同发力,实现公益保护从“被动响应”到“主动治理”转变,为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鲜活经验,让“检察蓝”成为守护公益的鲜明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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