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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23:38:21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一名男子被判刑罚

作者:记者 陈浩 通讯员 范治灿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政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被告人黄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23年,黄某在经营相关项目期间,累计拖欠22名工人劳动报酬63万余元。政和县人社局接到工人投诉后,依法向黄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及《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拖欠工资。然而,黄某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不仅未履行支付义务,反而采取关停手机、注销微信、藏匿外地等方式逃避支付责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政和县检察院积极引导有关部门侦查,并细致审查关键证据,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庭审时,公诉人清晰出示证据,充分阐述法律依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黄某当庭认罪认罚,表示深刻悔悟。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血汗钱”,用人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任何以逃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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