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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2:17:13

出行中的“情”与“法”

作者:福建法治报记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案例三:

学员练车撞伤人,驾校是否要担责?

法院:教练脱岗即监管真空,驾校为管理失职买单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海法宣

在驾照培训期间,学员练车时不慎撞人,责任由谁来承担?是学员技术不过关,还是驾校管理不到位?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因驾校学员撞人引发的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的一天,小陈在厦门某驾校练习倒车出入库,学员小章站在汽车出库的正前方。因挂档操作不当,小陈驾车撞上小章,致其骨盆骨折、十级伤残。事故发生时,其教练刘某未在场指导,交警部门以“事发地非公共道路”为由未作责任认定。事发后,小章索赔37万余元,但驾校、保险公司及小陈互相推责。

驾校认为,车有保险,应找保险公司理赔。学员认为,自己不该负全责。同时,保险公司认为事故未经交警认定,赔偿没有依据。

法院审理

驾校担主责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争议焦点在于,“责任如何划分及保险公司是否该赔”这两个核心问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学员在培训中发生事故,驾校应担责。此案中,教练未在场指导,导致学员操作失控,驾校存在重大过错,需承担80%责任;小章作为成年人,未站在安全区域,对自身损害负次要责任,需承担20%责任。由于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和百万商业险,保险公司需按序赔付,不足部分由驾校承担。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交强险赔付19.8万元、商业险赔付6.8万元;小章自行承担20%损失。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教练和驾校负有全程监管义务

学员不具备独立驾驶能力,教练和驾校负有全程监管义务。教练脱岗等同于“将方向盘交给新手”,驾校需为管理疏漏买单。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即便事故未发生在公共路段,只要损害事实清楚,保险公司仍需依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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