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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获利”? ——缺席的原版权方 侵权争议悬而未决,收益分配的失衡却已真实发生。 去年,某平台推出“AI音乐激励金”活动,音乐人将原创AI歌曲完成签约授权即可参与激励金分配。 这似乎是一个好的开始。但利益链条上,原版权方缺席了。 杨鑫观察到:“AI冲击最严重的是词作者和流行旋律写手,其次是配乐行业。大量从业者不再追求作品的艺术性,只管用AI批量产出。这也会压低原创音乐人报价,形成恶性竞争——游戏配乐领域已经非常明显。” 更深的忧虑在于平台对权利的“隐形收割”。有的规定用户使用该平台涉及人工智能相关服务时已经发表、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以及表演等内容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新技术的训练,相关使用无需另行付费。有的规定平台生成的音乐素材知识产权归平台,用户仅获中国大陆范围内非独占、免费、传播、一年期使用授权。 “多数音乐人上传作品时只能被动接受平台协议,默认自己的作品可被用于AI训练,几乎没有议价权。”杨鑫感叹。 这引出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在AI时代,“侵权”概念本身是否需要重新定义? “传统音乐抄袭可以通过比对音节、小节、旋律片段来认定。”徐方解释,“但AI生成的音乐是基于海量数据的重组创新,若没有明显拼接痕迹,很难直接认定抄袭。” 这是否意味着只要AI包装得足够“新”,就能规避侵权指控? “不完全是。”徐方表示,这正是当前维权的关键突破口——“成品不构成抄袭,不等于整个过程合法。如果平台在训练阶段未经授权抓取了版权作品,这个行为本身就涉嫌侵权。维权方可以绕过‘成品是否抄袭’的争论,追查数据来源是否合法。” 换句话说,AI音乐侵权的核心,不在于“输出端”的相似度,而在于“输入端”的合法性。 如何破局? ——行业内的持续探索 面对全链路的版权困局,行业有了新的探索。在输出端,法律定性的探索也在推进。 4月17日,在2026年中国知识产权及创新峰会“人工智能专场”上,网易云法务崔女士提出了一种新思路:对于完全由AI直接生成的内容,不一定要给予严格的版权保护,但是,当这些内容有了一定的传播热度、艺术价值或经济价值后,如果其他人可以随意抄袭、搭便车,同样会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这可以从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其他角度进行保护,比如作为财产权或者有商业价值的权益载体。 徐方则从司法角度给出了判断:“现行法律足以对AI新型侵权行为进行定性。司法审理的核心逻辑是从具体行为出发,脱离具体场景谈权利边界没有意义。只有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的累积,才能逐步提炼裁判规则。” “AI的出现,本质是推动人类提升工作价值,而非单纯替代人力。”杨鑫说,“音乐人必须学会借力技术、向上突破。未来行业会衍生新的方向,比如音频系统设计师,音乐人不再局限于写一首歌,而是打造专属的创作系统、固定的艺术风格,形成AI无法复制的个人IP。” 当旋律可由代码一键生成,人的创造力该向何处安放?当审核机制尚无法分辨人与机器的笔触,我们又该如何守护那些真实的音符? 这不仅是法律命题,更是时代留给所有创作者的一道必答题。 记者手记 让技术发展与原创保护“共赢” 随着技术的迭代,AI正呈现出愈发明显的人性化创作特质:它能拆解旋律的肌理,吞噬海量数据流中的词曲养分,精准模仿人类的创作痕迹与情感张力。当创作的门槛前所未有地降低,侵权的边界也变得更加模糊。 在技术迭代的浪潮中,如何在不压抑AI创作活力、不阻碍技术迭代进步的前提下,探索出一条既守护原创权益、又不窒息创新活力的监管路径,成为当下亟待破解的课题。 传统的侵权认定思路,在面对AI“吞噬”数据生成作品的新模式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或许可以尝试一条新路径:以人机工作比例作为量化依据,综合考量输入指令的复杂度、人工修改的痕迹,以及在最终表达中人的独创性占比。这样一来,侵权认定不再是模糊的道德审判,而有了相对清晰的尺度判断,责任归属也能更加精准。 技术可以模仿痕迹,却无法取代灵魂;算法可以生成旋律,却难以复刻心跳。当我们建立起科学的评估体系,让AI的归AI,人类的归人类,技术发展与原创保护便不再是零和博弈。二者将在相互成就中,走向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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