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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2日讯 两男子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工地的废旧电缆出售牟利。近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务工期间盗窃工地废旧电缆案件,2名被告人经法院审判均获刑。 经漳浦县检察院审查查明,被告人陈某与许某在漳浦县六鳌镇一厂区做水电杂工,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陈某和许某在贪欲的驱使下,利用在该厂区务工可驾车出入的便利,单独及结伙在一个月内共10次将厂区内的废旧电缆藏匿于工具车后座盗走并予以出售,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38822元。经认定,被盗电缆线价值总计为人民币41880元。 漳浦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他人财物,共计4188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情况,采纳漳浦县检察院的意见,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陈某、许某有期徒刑11个月、6个月,均并处罚金。 (杨虹拱 刘恋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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